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301617 证券简称:博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号召,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高质量经营发展成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经审阅),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70,982,837.32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
币 168,728,981.00 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0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13,009,405.70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 610,755,549.38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10,755,549.38 元。在符合利润分
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总股本 10,28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84.00 万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或股本结构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广大投资
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短期经营性资金需求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12 月 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