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4-211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财富大厦18楼18G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5、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进长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358人,代表股份163,404,93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1.47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32,934,71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7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5人,代表股份30,470,22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52%。
2、公司董事和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陈雯雯律师、林铠燊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告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燕君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726,8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850%;反对 60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3%;弃权 7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792,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45%;反对 60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50%;弃权 7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4%。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明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602,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92%;反对 59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3%;弃权 21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668,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79%;反对59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76%;弃权2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4%。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918,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13%;反对 62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92%;弃权 4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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