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0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4-088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为紧急会
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并已在本次会议上就豁免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扩大资产规模,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芯联越州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联越州”或“标的公司”)72.3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有效期已届满,根据
证券监管的相关要求,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的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大信审字[2024]第 32-00074 号的《芯联越州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以及编号为大信阅字[2024]第 32-00003 号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林东华、
叶海木回避表决。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因此,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基于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为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对《芯联
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与更新。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林东华、
叶海木回避表决。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因此,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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