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公告编号:2024-047
证券代码:400224 证券简称:苏阳光 5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起诉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阳光埃塞俄比亚毛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埃塞”)于近日收到江苏宝力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力重工”)在埃塞俄比亚国内起诉的起诉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江苏宝力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阳光埃塞俄比亚毛纺织有限公司
二、《起诉书》主要内容
宝力重工自 2017 年至 2018 年间,负责完成并移交阳光埃塞位于埃塞俄比亚
奥罗米亚地区阿达玛市的工厂建设项目。截至目前,阳光埃塞尚余部分工程款、材料款未支付。因前述款项支付纠纷,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1、要求阳光埃塞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 103,337,678 元,按诉讼当日汇率折算为 1,550,065,173 比尔,并支付给原告以 9%利率计算的相应利息。
2、要求阳光埃塞支付诉讼过程中产生的法官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和此案件的损害赔偿。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告编号:2024-047
四、备查文件目录
阳光埃塞发来的《起诉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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