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7 20:44:33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上海
超级利好
超级利好
发表于 2024-12-27 17:04:25

公告日期:2024-12-27


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400237 证券简称:天通 5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判决书的日期:2024 年 12 月 25 日

(三)诉讼/仲裁受理日期:2024 年 10 月 9 日

(四)受理法院/仲裁机构的名称: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反请求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收到杭
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或名称: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东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是挂牌公司

2、被告

公告编号:2024-023

姓名或名称:杭州富阳新世纪物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益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的非关联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富阳新世纪物资有限公司提出发货要求,但杭州富阳新世纪物资有限公司迟迟未履行发货义务。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购销合同》;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货款共计 30,023,079.43 元。

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签订《购销合
同》,合同编号:FTI-20230414078,依照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按要求通知发货”,原告曾于 2024 年 4 月向被告提出发货要求,被告
迟迟未履行发货义务,原告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再次向被告发送发
货催告函后,被告仍未履行。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但被告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出具《民事判决书》【(2024)浙 0111 民初 7718 号】,判决内容如下:

一、确认原告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富阳
新世纪物资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达成的《购销合同》于
2024 年 9 月 6 日解除;

公告编号:2024-023

二、被告杭州富阳新世纪物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原告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 30023079.43元。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进展对财务方面暂无实质影响。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4)浙 0111 民初 7718 号】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