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30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4-66
关于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出具的《关于避免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通用技术集团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工作进展,拟就前次承诺事项延期至2029年12月20日并补充部分承诺内容。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原承诺相关情况
2019年,通用技术集团作为战略投资人通过参与公司司法重整的方式获得公司约50,500万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为避免与公司的同业竞争,曾于2019年12月16日出具《关于避免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以下称“原承诺函”),具体如下:
“1、针对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通用技术集团所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存在的部分业务重合情况,本公司将自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5年内,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以及所处行业特点与发展状况,以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妥善解决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处理相重合业务的过程中,本公司将充分尊重和保障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在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及所有相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同意后,积极推动实施。
2、本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避免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相关企业与上市公司发生恶性及不正当的同业竞争,保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定及上市公司章程,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独立自主经营,不会利用自身控股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会限制上市公司发展或正常的商业机会,并公平对待上市公司及各相关企业,按照其各自形成的核心竞争优势,依照市场商业原则参与公平竞争,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以上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承诺延期履行原因
自原承诺函出具以来,通用技术集团对所控制的与公司业务重合的企业进行了梳理。2023年10月上市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沈阳机床中捷友谊厂有限公司100%股权、沈阳中捷航空航天机床有限公司100%股权和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78.45%股权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重组是通用技术集团落实原承诺函的重要举措,解决部分同业竞争问题。本次重组已于2024年8月29日获得深交所受理,并于10月21日公告首
轮问询回复报告,目前正在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对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进行修改、补充。上市公司及通用技术集团正在全力推进本次重组。
虽然通用技术集团持续积极探索业务整合和资产重整等方式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但通用技术集团所控制机床企业业务种类
较多、涉及人员较多、存在一些尚待解决规范的历史遗留问题,暂不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业务梳理、规范、完成审批程序等需要较长时间,预计至原承诺函到期日(2024年12月20日),尚不具备彻底解决与公司业务重合的条件。且通用技术集团所控制机床企业目前多数盈利状况有待提升,如注入上市公司,不利于上市公司发展,不利于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违反承诺的情形包括未按承诺的履约事项、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条件等履行承诺。为避免出现超期未履行完毕承诺从而违反承诺函的情况,通用技术集团拟就即将到期的原承诺函进行延期和补充内容。
三、变更后承诺相关内容
“鉴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曾于2019年12月16日向上市公司出具《关于避免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自取得上述股票完成权益变动之日(2019年12月20日)起5年内,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以及所处行业特点与发展状况,以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妥善解决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处理重合业务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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