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2 23:28:17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广东
三板新政策允许兼并重整了
三板新政策允许兼并重整了
发表于 2024-12-12 15:33:52

公告日期:2024-12-12


公告编号:2024-16

证券代码:400050 证券简称:R龙涤1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涤股份”或“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债务和解事项并拟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且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25日起暂停转让。

龙涤股份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负债,于2016年11月8日,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中院”)下达的(2016)黑01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辽阳中达食品有限公司对龙涤股份的重整申请,指定黑龙江柔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为龙涤股份的管理人,龙涤股份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2017年11月1日,哈中院作出(2016)黑01破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期限自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6个月。
2018 年 4 月 25 日,哈中院作出(2016)黑 01 破 1-6 号民事裁定书、(2016)
黑 01 破 1-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及监督期限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为保障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完毕,经公司及管理人申请,哈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于2018年12月10日作出(2016)黑01破1-8号民事裁定书、(2016)黑01破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及监督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

由于重整投资人尚未完全履行捐赠义务,故不能在重整计划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捐赠活动。为保障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完毕,公司及公司管理人向哈中院申请再次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及监督期限,截至目前相关申请事项正在审议。

公告编号:2024-1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积极执行重整计划。因公司尚处于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且存在重大不确定事项,故公司股票尚处于停牌状态。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25年1月10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