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保障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规范总裁办公会议的议事程序,确保公司总裁正确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提高总裁班子的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裁班子的组成和任命
第一条 为保持经营管理的高效,按公司章程规定,设总裁一名,副总裁 2
—4 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组成公司总裁班子,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它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裁。
第二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
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总裁、总裁班子成员的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公司总裁班子的具体职责和分工如下:
(一)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各副总裁协助总裁分管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子、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三)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五条 总裁拟订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
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四章 总裁办公会议的召开
第六条 公司总裁班子通过总裁办公会议来行使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总裁办公会议包括总裁工作会议和总裁工作扩大会议。总裁工作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总裁提议或应二名以上副总裁要求,可以随时召开总裁工作扩大会议。
第七条 出席总裁工作会议的人员为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等公司
任命的总裁办公会议成员。出席总裁工作扩大会议的人员为公司总裁工作会议成员、各子公司或部门总经理,子公司或部门总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由子公司或部门副总经理代为出席。总裁也可视需要指定其他人员列席。
第八条 总裁工作会议由总裁主持,总裁因故缺席时,可由总裁授权一位副
总裁主持。
第五章 总裁办公会议决定的主要事项
第九条 总裁办公会议决定的主要事项包括:
(一)实施董事会关于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决议的事项;
(二)实施董事会关于公司年度投资方案决议的事项;
(三)向董事会提出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或修改意见的事项;
(四)向董事会提出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或调整意见的事项;
(五)决定公司各部门具体规章制度;
(六)拟定公司重大资金、资产运作方案、人事安排事项;
(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
(九)提议向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委派董事、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人选;
(十)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公司除应由董事会决定之外的职工工资、福利标准和以公司名义的各类奖惩事项;
(十一)为执行董事会决议和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总裁工作扩大会议上,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应分别通报本部门的运营情况,总裁就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向负责该业务的部门负责人质询,并请与会
各部门负责人讨论。
第六章 总裁办公会议的组织筹备和记录
第十一条 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秘书负责组织筹备,包括通知会议、准备会
议文件资料等,并负责会议的记录以及会议文件、纪要的保管。
第十二条 会议纪要应载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姓名、参加人员
姓名、列席人员姓名、会议主要议题、发言要点、会议的主要决定等。
会议结束后,记录人员必须将会议纪要的内容,特别是会议的重要议题讨论情况及决定送参加会议的总裁班子成员审阅签字。
第十三条 经总裁审定,公司综合办公室可根据会议纪要拟发会议决定,并
将会议决定与会议纪要一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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