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翎股份”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鹏翎股份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需要,为进一步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与关联方上海鲲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鲲里”)共同出资 3,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控股子公司上海华翎智驭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华翎智驭”)。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出资 2,400 万元,持有华翎智驭 80%股权;上海鲲里拟出资 600 万元,持有华翎
智驭 20%股权。本次共同投资完成后,华翎智驭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 5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东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 3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鲲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MADUA5JE1U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鸿志
出资额:3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4 年 8 月 12 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 33 号 8 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成立目的
上海鲲里成立目的是巩固华翎智驭核心技术团队,与公司管理层形成共担风险、共享成果的运营机制,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和持续发展。同时,设立上海鲲里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统一管理员工所持有份额,有利于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对华翎智驭的控制权,有效执行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优化业务统筹安排。
(三)合伙份额结构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张鸿志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00.00 33.33%
2 王东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0 33.33%
3 朱恺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0 33.33%
合计 货币 300.00 100.00%
注:上海鲲里为员工持股平台,上表所述为上海鲲里 2024 年 8 月 12 日初始设立时的出
资结构,未来将根据后续入伙员工的人数和实际出资情况及时调整上海鲲里的出资额和出资结构。
(四)经营情况
由于上海鲲里系新设立,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五)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上海鲲里的登记信息,上海鲲里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张鸿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有限合伙人王东先生为公司董事兼总裁。公司副总裁高贤华先生、副总裁马景春先生、副总裁田进平先生已明确向上海鲲里出资的意向,其将成为上海鲲里的有限合伙人。
(六)征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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