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101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2月18日、19日及2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
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2月18日、19日及2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询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日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
24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
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对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等情况
经公司自查,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需要公司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股价敏感信息或者
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事项,亦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
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重要股东在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现公司
前期公告事项取得实质性进展或发生变化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2月18日、19日及2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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