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中核浙能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受让浙江省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持有的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核浙能”)24%股权,参股投资建设浙江金七门核电站。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
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受让中核浙能股权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关联董事虞国平、胡敏、陈剑飞回避表决。本议案经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核浙能为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浙江金七门核电站的项目公司,由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浙能集团、宁波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象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 51%、24%、13%、10%、2%的比例共同出资。
为支持公司发展,根据浙能集团资产注入的相关承诺,公司拟受让浙能集团持有的中核浙能 24%股权。
浙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公司董事长虞国平担任中国核电董事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受让浙能集团持有的中核浙能 24%股权及公司与中国核电共同投资中核浙能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浙能集团为浙江省属能源类国有资产运营机构,主要从事电源建设、电力热力生产、石油煤炭天然气开发贸易流通、能源服务和能源金融等业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浙能集团总资产 3,322.35 亿元,净资产 1,549.70 亿元;2023 年
度营业总收入 1,700.10 亿元,净利润 118.11 亿元。
中国核电(股票代码:601985.SH)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核电总资产 5,392.67
亿元,归母净资产 909.50 亿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 749.57 亿元,归母净利润
106.24 亿元。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项目情况
浙江金七门核电站位于宁波市象山县。厂址规划建设 6 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统一规划,分期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金七门核电站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24]57 号),一期工程建设 2 台单机容
量 120 万千瓦的华龙一号核电机组,总装机容量 240 万千瓦。项目建成价 404.6
亿元,其中资本金 80.92 亿元。
(二)标的公司情况
中核浙能成立于 2014 年 2 月,经营范围为浙江省内核电、清洁能源及相关
项目开发、技术咨询和服务。中核浙能原由中国核电和浙能集团各持有 50%的股权。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浙能集团将持有的中核浙能 26%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其他股东方,中核浙能的股权结构调整为:中国核电持股 51%、浙能集团持股 24%、宁波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3%、宁波象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10%、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
为支持公司发展,根据浙能集团资产注入的相关承诺,公司拟受让浙能集团持有的中核浙能 24%股权。
(三)审计、评估和定价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审计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核浙能应缴资本金 77,803 万元,实缴到位 56,968 万元(其中中国核
电按照 50%的持股比例实缴 38,901.5 万元,浙能集团按照 50%的持股比例实缴18,066.5 万元,尚余 20,835 万元未实缴到位),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56,482.51万元。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
(2024)第 021181 号),中核浙能于评估基准日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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