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8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4-071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 12月17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 理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概述
为加速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将与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方式为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保理融资利息将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次保理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保理业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 交易标的: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
分应收账款。
2. 合作机构: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
体合作机构将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
素选择 。
3. 业务期限: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申请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 12 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的存续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
准。
4. 保理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5. 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6. 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7. 授权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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