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7 19:49:29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广东
转发
发表于 2024-12-16 20:03:10

公告日期:2024-12-17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公司法》颁布后,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在原注册登记机关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公司经甘肃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委发[1993]77 号文件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2243453154。

第三条 公司于 1999 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4500 万股,均为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于 1999年 6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LANZHOU HUANGHE ENTERPRISE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中国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郑家庄 108 号;

公司邮政编码: 73005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57660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
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行政负责人、人力资源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国际惯例和规范的股份公司模式运作,以科
学高效的管理,促进公司不断发展,努力使全体股东的投资安全、增值,使企业稳步而迅速地发展,使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啤酒、麦芽的生产、批发零售,仓储,建筑材
料、普通机械的批发零售,技术咨询;农业技术开发及推广,农产品的深加工及利用,高效模式化农作物栽培(不含种子),及养殖、秸秆氨化养牛(不含种畜禽),高新技术的开发、服务及转化,资产租赁(非金融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中国石化第五建设公司
(原:“兰化化工建设公司”)、杨纪强、白咸忠、杨世江;上列发起人于 1999 年认购的股份数共为 4320 万股,其中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以资产出资,其余发起人均以现金出资。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576600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85766000 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