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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2 22:21:32 股吧Android版 发布于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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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2 21:3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近日,湖南省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称,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销售将实行按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计价。由此,衡阳市成为湖南首个宣布全面推行“套内面积计价”的城市。

  近两年,市场中“零公摊”户型日渐增多,多个地方也在推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的模式。

  上海证券报记者走访湖南区域房地产市场发现,近期,湖南长沙等地房地产新楼盘在越来越多地推出“零公摊”户型,并受到欢迎,去化率相对较高。克而瑞数据显示,12月8日湖南长沙两处“零公摊”新楼盘首开,去化率分别高达100%、90%。

  明年1月落地

  实施“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今年8月,衡阳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针对上述举措进行过探讨。2025年1月,该举措将正式落地。

  据介绍,套内建筑面积即专有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根据《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时,应与购房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面积纠纷条款应当载明以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作为处理面积纠纷的计价依据。

  同时,房地产权利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不因商品房销售计价方式变化而受到影响。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前,应当公示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不动产测绘报告和下列分摊情况: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参与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分摊系数;不分摊的共用部位。

  长沙刚刚收购436套存量商品房

  用作保障性住房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湖南动作不断。

  今年以来,湖南长沙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启动利用央行再贷款政策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工作。就在近日,长沙成功收购436套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贷款额度1亿元。这是湖南省首笔利用央行再贷款政策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创新实践。

  2024年7月,长沙市出台《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试行)》,明确长房集团和城发集团两家市属国有企业的全资子公司,作为长沙市保障性住房的收购、经营和实施主体。

  8月19日,长房集团发布《关于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通告》,征集范围涵盖全市范围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项目。经前期筛选和对比,最终选定在浏阳和宁乡收购3个项目436套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当地房地产行业人士介绍称,此次长沙利用央行再贷款政策开展存量商品房收购工作,是对国家政策的有力落实,不仅有助于推动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去库存,盘活存量资源,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配合保交房攻坚战和“白名单”机制,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还能更快更好地满足受保障群体的刚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完善长沙的住房保障体系。

  近年来,长沙聚焦不同群体住房需求,坚持配租与配售“两手抓、两手推”,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建立有租有售、自主选择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全市累计筹集公租房11.86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11.05万套,利用公积金增值收益购买公租房1123套。

  下一步,长沙将充分利用公积金增值收益、国债及专项债等支持政策,通过购买、新建等方式继续筹集保障性住房,不断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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