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 2024-059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美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远置业持股 33%,以下简称“佛山美玖”)的另两个股东佛山市高明区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佛山美玖 34%股权,以下简称“佛山美的”)、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佛山美玖 33%股权,以下简称“保利华南”)
资助方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
司同比例调用闲置盈余资金
资助金额:7,039,343.27 元
资助期限:自资助当日至资助对象归还之日
资助利率:0%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包含在 2024 年度预计额
度内,《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上述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公司的其
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存在一定风险,但项目公司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会有效管控项目资金,仅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资金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在闲置盈余资金范围内提供财务资助。如项目公司后续出现资金缺口,各股东方将按照项目公司要求及时归还
已调用资金,如被资助对象未按照项目公司通知归还闲置盈余资金构成违约的,公司将按照合作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本次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在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项目公司股东或合作方通常会提供资金支持(即股东借款等);而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在通过销售实现资金回笼、项目公司存在闲置盈余资金时,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股东方通常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出资比例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如项目公司后续再出现资金缺口,各股东方将按照项目公司的通知要求及时归还已调用的闲置盈余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运营。
现佛山美玖各方股东按投资比例调取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其中华远置业按投资比例33%调取3,467,656.73元,佛山美的按投资比
例 34% 调 取 3,571,686.54 元 , 保 利 华 南 按 投 资 比 例 33% 调 取
3,467,656.73元。
2、审议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均包含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资助预计额度内。《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净额不超过10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调剂使用,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具体议案内容及授权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1)、《关于 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及于 2024年5月21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5)。
3、本次财务资助旨在有效盘活闲置盈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且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股东方同等接受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利益。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高明区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856822738XJ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14 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 988 号之 26 商铺
法定代表人:陈成娥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销售、租赁;房地产营销 策划;承接:室内外装饰工程;社会经济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其他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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