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 B 股 编号:临 2024-052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REITs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0月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该发行事项的正式受理。
本次申报发行工作系以公司下属子公司拥有的部分仓储物流项目作为基础资产,发起设立基础设施公募REITs,并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项目涉及底层标的资产为W3-3地块8#仓库、W4-3地块14#仓库、W5-2地块1#仓库和W5-5地块12#、13#仓库,合计建筑面积约14.92万平方米【相关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开展实施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2023-068)、《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进展公告》(2024-041)】。
2024年11日12日,本次基础设施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基金”)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华安外高桥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及华安资产 — 外高桥仓储物流1号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REITs(审)【2024】13号)。
2024年11月20日,华安基金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准予华安外高桥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23号),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准予华安基金注册华安外高桥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期限为36年。
二、准予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为4亿份。
三、同意华安基金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四、华安基金自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
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
公司开展本次基础设施公募REITs产品申报发行工作,一方面旨在践行金融创新,通过资产证券化工具提升存量产业不动产的流动性,实现资产市场价值和现金收益,实现产业不动产开发、运营、上市、受托管理、再投入的循环运作,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另一方面公司作为基础设施公募REITs基金部分份额的持有者,以及基础设施项目的受托运营管理机构,未来可在获取稳定收益的同时,继续主导产业园区发展方向,提供适配产业迭代发展需要的空间载体,增强公司产业组织能力,助力公司从以产业园区开发为主向产业园区开发与产业组织发展并重转型。
公司将积极推进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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