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0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094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票期权注销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经审慎研究,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终止实施《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计划”或《激励计划》)。
● 本次注销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11,840,000 11,840,000 2024 年 11 月 22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票期权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对 58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18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4.62 元/股;公司将对 58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1,184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行权价格为 9.28 元/份。若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实施时,公司已完成 2023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则根据
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对此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此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 4.62 元/股调整为 4.52 元/股;将对此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此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9.28 元/份调整为9.18 元/份。公司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2)。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关联股东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
知债权人程序,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高能环境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公司债权人自 2024 年 9 月 14 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合法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
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截至 2024 年 10月 28 日,申报期间已满,公司未接到债权人申报债权。
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自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6 月 26 日)起,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 9.28 元/份调
整为 9.18 元/份。公司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
见书。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自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现金红利发
放日(2024 年 10 月 11 日)起,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 9.18 元
/份调整为 8.85 元/份。公司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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