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9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4-108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相关回购事项,公司进行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将影响2018 年至 2024 年半年度相关财务报告数据信息,但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2、因《解除协议》的签署,相关回购事项的影响已消除,不涉及对已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后期主要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
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前期相关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原因
2018 年 1 月,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新材料”)与湖北汉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江产投”)、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绿纤”),金环绿纤于 2018 年 2 月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其中汉江产投认缴注册资本 9,000 万元,持有金环绿纤
16.67%的股权。具体详见 2018 年 1 月 10 日、2018 年 2 月 1 日和 2018 年 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关于设立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公司自查,汉江产投、金环绿纤和金环新材料曾于 2018 年 11 月签署了
《关于湖北汉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出资的补充协议》(编号:HJCT[2018]TB-1129 号)(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就金环新材料应对金环绿纤股权回购事项进行约定,其主要内容为:
“1、在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前,金环新材料应回购汉江产投所持标的(金
环绿纤)股权;
2、回购标的股权的回购价格为汉江产投实际投资款项与预期收益之和。汉江产投预期收益的年预期收益率为 6%,自汉江产投向金环绿纤实缴投资款之日起算, 汉江产投预期收益基本计算公式为投资金额×6%×持股天数/365;
3、在汉江产投持有标的股权期间,出现相关情况的,汉江产投有权要求金
环新材料提前 (先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回购标的股权;
4、在汉江产投转让标的股权后,各方应共同确认汉江产投的实际投资收益,实际投资收益按汉江产投累计转让标的股权的收入大于 9,000 万元部分和取得的分红款(如有)之和计算。如实际投资收益小于根据本协议 5.2 条计算的全部预期投资收益金额的,金环新材料应在确认实际投资收益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汉江产投补足差额;如实际投资收益大于根据本协议 5.2 条计算的汉江产投的全部预期投资收益金额的,则金环新材料不承担相应的补足义务。”。
发现上述补充协议涉及的回购事项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组织人力进行了核查并进行处理,金环新材料、金环绿纤与汉江产投签署《关于湖北汉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出资的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公司拟根据上述《补充协议》及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年度的财务数据。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原因和内容
公司将 2018 年收到的汉江产投对金环绿纤的 9,000 万元投资款视为股权融
资,在 2018 年至 2024 年 6 月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计入金环绿纤的少数股东权益,
并核算相应的少数股东损益。然而,金环新材料依据《补充协议》应于 2024 年回购标的(金环绿纤)股权,导致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支付资金来履行上述
回购义务,该回购义务属于金融负债,因此公司应将上述投资视为债权融资而非股权融资,公司需将 9,000 万元投资款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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