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8
公告编号:2024-059
证券代码:833755 证券简称:扬德环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 号金贸中心 C2 座 501 扬德
环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朝华
6.会议列席人员:本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黄朝华、孙琳炎、林咸顶、许政洪、周生军、袁丁、邢海宝、刘昕、孟庆斌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公告编号:2024-059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上市(简称“本
次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鉴于前述期限即将届
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邢海宝、刘昕、孟庆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就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
上市(简称“本次公开发行”)事宜对董事会的授权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
鉴于前述授权期限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邢海宝、刘昕、孟庆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059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三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及监事会提请的议案进
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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