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5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133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 年 12 月 15 日,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浩淼科技”、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本次重组的方案为浩淼科技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张红等股东购买其持有的合肥威艾尔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艾尔智能”)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浩淼科技将持有威艾尔智能 100%股权。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披露了《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1、本次重组进程及信息披露情况
在筹划及推进本次交易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开展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的主要进程如下:
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关于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0 月16 日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披露了《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同日,公司披露了《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0 月30 日开市起复牌。
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29),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2、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并在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的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要工作
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工作,协调各方就重组方案中涉及的各项事宜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和论证,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和论证。但鉴于本次重组自筹划以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且交易双方无法就本次交易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公司综合考虑各
方的意见及建议,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本次交易相关方经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本次交易<终止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交易并与交易对方签署本次交易的终止协议,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意见认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公司经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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