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16 08:11:00 股吧网页版
知名家电企业,赴港IPO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又有知名家电企业向港交所发起冲刺。1月15日,奥克斯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电气”)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独家保荐人为中金公司。

  招股书显示,奥克斯电气的产品矩阵以家用空调和中央空调为主,公司以“奥克斯AUX”为主品牌布局海内外市场。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截至2023年,按销量计算,公司是全球第五大空调提供商。

  据悉,2016年12月,宁波奥克斯电气(现为奥克斯电气的全资子公司)曾计划申请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8年10月,宁波奥克斯电气开始进行上市辅导。于2023年6月,该上市辅导已完成。

  奥克斯电气在招股书中称,上市辅导并不构成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鉴于港股上市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公司决定将资源集中在港股上市事项,因而未继续推进前述A股上市事项。

  此次赴港IPO,奥克斯电气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全球研发,升级智能制造体系及供应链管理,加强销售和经销渠道等。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超240亿元

  据招股书,奥克斯电气的历史可追溯至1994年。彼时,公司创始人郑坚江成立了宁波奥克斯电器厂(奥克斯电气前身),推出“奥克斯”品牌,开启空调领域全面拓展之路。

  此后的近十年里,奥克斯电气凭借低价策略,逐步在国内空调市场站稳了脚跟。2003年起,奥克斯电气启动了全国性产能提升战略,相继在宁波、南昌建立产业园,并进军中央空调板块。

  2013年起,奥克斯电气持续在销售渠道、产能布局及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转型升级。奥克斯电气在招股书中称,公司是行业内率先积极采用电商渠道的企业之一,与京东及天猫等主流电商平台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电商快速发展时期,依靠这些合作关系,公司迅速成为中国在线最畅销的空调品牌之一。

  自2018年以来,奥克斯电气稳步推动全球化战略,在海外建立了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2023年开始,公司先后在马来西亚、泰国、美国等国家及地区设立海外销售公司及组建本地团队,扩大在当地的销售。

  招股书显示,目前,奥克斯电气的空调业务覆盖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也成为全球成长最快的空调品牌之一。2022年至2023年,奥克斯电气的销量增长率达到38.6%。

  据招股书引用的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在全球前五大空调企业中,奥克斯电气的销量增速位居第一。

  2022年至2023年,奥克斯电气的营收分别为195.28亿元、248.32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42亿元、24.87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奥克斯电气实现营业收入242.78亿元,同比增长15.4%;归母净利润27.16亿元,同比增长17.8%。

与格力电器“缠斗”多年

  除产品外,奥克斯电气与格力电器多年的“纷争”也被外界所熟知。

  近年来,格力电器与奥克斯已经多次围绕专利展开交锋。例如,2017年,格力电器以奥克斯公司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型号KFR-35GW/BpTYC1+1等八款空调重复恶意侵害其专利权,晶东公司实施相关销售行为侵害其专利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奥克斯公司停止侵权、赔偿4000万元等。最终,法院判决奥克斯赔偿格力电器4000万元。

  这起案件在2020年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列为“2019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之一。

  奥克斯也有反击动作。2018年底,奥克斯购买了东芝空调的压缩机专利,随即以此为基础对格力电器提起侵权诉讼。2021年12月和2022年8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继做出判决,认定格力电器构成侵权,相关案件赔偿金额累计总额近2.2亿元。

  格力电器对该判决结果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据格力电器于2023年12月底发布的澄清声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已于2023年12月7日、8日就该系列案件作出二审终审裁判:一、判决奥克斯购买的专利不符合授权条件,应予无效;二、裁定撤销宁波中院、杭州中院有关判决,驳回奥克斯的起诉。

  记者注意到,奥克斯电气在招股书中亦多次提到,公司的空调业务面临着激烈竞争。

  同时,奥克斯电气还在招股书中的“风险因素”一栏提示称,针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可能会在很大程度上干扰公司的业务、分散公司管理层的注意力或消耗大量财务资源。

  作者:黎灵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