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3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新版《规范》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并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
《规范》针对弹性软垫材料、纺织品、皮革、电气回路导线等不同类别非金属部件分别规定了防火阻燃指标;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空载反电动势、电感值差异系数的要求。
为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出行需要,《规范》适当放宽了个别对安全性影响不大的指标。例如,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千克提升到63千克,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等。
《规范》分别从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三个方面提出防篡改要求。其中,电池组防篡改要求电动自行车不应预留扩展车载电池的接口或线路,并且应具有充电和放电互认协同功能,确保电池组与充电器匹配后方可充电、与整车匹配后方可骑行。落实“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从技术上大幅提高非法改装门槛。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安全中心副主任何鹏林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在近年来发生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中,经常出现整车编码和铭牌标识被高温融化,导致无法辨别车辆品牌型号、不利于事故溯源调查的情况。为此,新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采用耐高温永久性标识,一旦车辆发生火灾事故,可以迅速追溯厂家和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增强电动自行车所使用非金属材料的防火阻燃性能,从源头上降低车辆被火源引燃造成火灾事故的可能性,同时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火灾的蔓延速度和燃烧的剧烈程度,新标准进一步加严了与电池直接接触的非金属材料、电气回路、电气部件及导线等关键部件的阻燃性能要求,并对软垫材料、皮革类与纺织品类材料等不同类别非金属材料的阻燃性能分别作出规定。生产企业应从产品设计源头出发,严格车辆非金属材料选型,加强测试验证,标本兼治提高整车的防火阻燃能力。
针对当前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集中度偏低、企业质量保障能力不足、产品抽检合格率不高等问题,《规范》中增加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条款,明确要求生产企业应具有与电动自行车产能相匹配的整车及车架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并列出了产品进行型式试验和生产一致性检验时所需的检测项目。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标准实施后,将有利于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有效防范非法改装、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
新版《规范》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上述负责人介绍,考虑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产品设计生产并完成检测和认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同时,新标准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便于符合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