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记者王磊彬】功以才成,业由才广。
1月14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关于深入推进“平顶山英才计划”加快建设区域性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鹰城实践。
当日,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社局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发布会,就“平顶山英才计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着力打造拴心留才“生态圈”
近年来,平顶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打造人才政策有力供给、人才项目精准布局、人才服务宾至如归的拴心留才“生态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形势下中央、省委、市委对人才工作的具体要求,全面提升平顶山市人才竞争力、科技创新力、产业聚集力,打造与平顶山市产业体系相融合的人才发展格局,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经多次专题研讨、考察学习、征求意见,起草了《若干措施》,于2024年12月2日正式印发实施。
记者了解到,《若干措施》总体架构共5个部分,包括大力集聚一流人才、建设高端人才发展载体、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服务生态、强化人才工作组织保障。
据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潮勇介绍,《若干措施》聚焦实施顶尖人才突破行动、领军人才集聚行动、青年人才倍增行动、潜力人才筑基行动、技能人才提质行动、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行动“六大行动”,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突出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引育六类人才。
同时,为人才提供多渠道、多元化支持保障,制定分类认定、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住房保障、金融支持等14项务实举措,让人才在平顶山安心安身安业。
靶向施策、精准支持
对顶尖人才给予500万元奖励补贴
在起草《若干措施》过程中,平顶山市立足产业资源禀赋、经济发展现状、人才缺口需求等因素,注重取长补短、守正创新、衔接融合,切实做到覆盖面更广、含金量更足、精准度更高、操作性更强。
据王潮勇介绍,平顶山坚持靶向施策、精准支持,聚焦高端创新人才,着眼“创新驱动”靶向发力,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支持,通过“精准滴灌”引才育才。
对顶尖人才,给予500万元奖励补贴,“一人一策”进行岗位安排和科研支持、“一事一议”提供个性化服务;对领军人才,给予200万元奖励补贴,实行“一人一专班”跟踪服务,支持其成长为顶尖人才;对青年人才,实施博士后招引培育“双提”行动,给予进站博士后10万元科研补助经费,当年出站后来平顶山工作的博士后10万元安家费,针对性、实效性更强。
《若干措施》还聚焦产业一线人才,将资源力量集中放在支持企业人才、产业人才上,着力引导人才向平顶山市重点产业企业科研、生产一线集聚。
对青年潜力人才,征集企业优质岗位,通过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鹰城人才节等重大活动精准引进;对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获得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荣誉的人才10万元、3万元奖励,给予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万元奖励;对专业技术人才,布局建设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和行业特色学院,培养精于实操的卓越工程师,与产业契合度、融合度更高。
聚焦建设高端人才发展载体
全面提升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下一步,平顶山市将聚焦建设高端人才发展载体,全面提升人才驱动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确保市委《若干措施》各项任务目标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
在推动创新平台能级提升方面,支持尧山实验室、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探索新型科研模式,提升功能、增强效能,用标志性成果构筑人才集聚的“磁力场”。抢抓省实验室优化重组政策机遇,提升巩固现有实验室运行质量,持续做优放大平台引才“虹吸效应”,不断打造重大创新平台人才集聚“强磁场”。对新创建或进入重组序列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市政府“一事一议”给予奖励支持。
在推动创新主体培育壮大方面,深化实施“科技副总”三年行动计划,做优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用好省产业联合研发基金;进一步拓宽科技金融通道,推动总规模4亿元的创新联合体、科技成果转化两只科创基金发起设立,探索产业投资基金路径,为科技型企业人才团队引进、科技创新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金融供给。
在推动创新载体做优做强方面,支持产业链领军企业依托“两城”建设,协同域内外一流院所、企业,共建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科创平台。对新创建或进入重组序列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综合体等科技创新载体。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市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支持在域外创新资源集聚城市建设研发机构、离岸创新中心等“人才飞地”。对首次认定的市级“人才飞地”,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资金支持。推动既有科研机构向新型研发机构转型,全面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对新认定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