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络自学技术,一名在校大学生利用系统漏洞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进行干扰数据操作,导致重庆一家公司收银系统严重瘫痪,数十家门店数据异常。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没收其作案工具。
2023年1月20日,黄某在家中通过宽带账号上网,利用业余自学的互联网技术,在公共网络中随机搜寻存在安全漏洞的服务器,成功侵入重庆一家公司收银系统后台,并获取该公司收银系统的控制权。随后,他对该系统的后门程序进行修改、删除,还绕过系统权限增加了新用户,强行将该公司服务器磁盘格式化,致使该公司收银系统瘫痪,数十家加盟商的电脑终端无法正常运行,公司储值会员记录丢失,会员消费受阻。
事后,该公司为恢复系统花费了2万余元,并重新录入20余万名储值会员信息。
警方接到报案后,进行了调查,发现是在校大学生黄某所为,遂将其抓获,还查获作案用的两部手机、两张SD卡和一台台式计算机。
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黄某向该公司赔偿8万元,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及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等操作,造成了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鉴于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一审宣判后,黄某未提出上诉,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醒>>
在数字经济时代,信息网络技术日益成为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工具,但同时也可能成为犯罪的手段。一旦该技术被用来实施违法犯罪,其破坏性会呈几何倍数增长。本案中,黄某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互联网技术,本应加以肯定和鼓励。然而,其却未能将所学技能用于正当途径,尽管其并未从中直接获取不法利益,但仍给被害单位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经营困扰。
法官提醒广大公众,特别是具备一定技术能力的计算机爱好者和从业者,切勿因一时贪念或猎奇而将技术用于非法活动。任何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或应用程序的非法删除、修改、增加等操作,均可能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同时,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用户,都应该强化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完善、修补系统漏洞,提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时刻树立网络安全意识,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大家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忌触碰法律红线,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的网络环境。
上游新闻记者徐勤通讯员黄庆华徐严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