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刘雪)近期,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新能源消纳体系机制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1月10日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山东省能源局主要负责同志进一步介绍了山东省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的具体措施和近期工作重点。
记者从此次吹风会上获悉,“十四五”以来,山东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以年均25%的速度快速增长。2024年,山东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超过2100万千瓦,再创历史新高。但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十四五”以来,山东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较高水平。2023年全年利用率98.5%,2024年利用率97.6%。
“随着新能源规模高速增长,消纳压力与日俱增。”山东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胡薄介绍,《若干措施》文件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新能源规模化高水平利用,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全力打造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示范区。
记者注意到,《若干措施》中对2025年新增风电、光伏发电提出新的入市要求,较现行入市比例有所提高。
对此,山东省能源局副局长岳建如介绍,未来一段时间,新能源仍需保持较快发展速度。新能源进入电力市场后,在午间等光伏大发时段,市场结算电价相对较低,影响企业投资积极性。对此,山东省能源局深入开展测算分析,广泛征求有关央国企、民企和行业协会意见,研究提出了2025年起,新增风电全电量或30%电量、新增光伏全电量或15%电量的入市要求,保障新能源项目收益在合理范围,稳定行业发展预期。
记者从吹风会上获悉,山东光伏发电装机连续8年稳居全国首位,特别是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大、项目数量多,约占光伏总装机的65%以上。
岳建如举例说,一户农村屋顶一般可安装光伏20千瓦,年发电量约为2.2万度。考虑到这些建成项目前期建设成本较高,提高入市比例会影响企业和群众利益,因此保持原有入市政策不变。另外,对于2024年底前已经完成竞争性配置、列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也按照存量项目管理,不提高入市比例。
同时,山东省将全面实施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更好发挥大型清洁高效煤电的系统调节作用,促进新能源消纳。
山东省能源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学军介绍,到2025年,全省30万千瓦以下发电抽凝机组基本退出,大型清洁高效煤电装机占比达到83%左右,进一步释放煤电机组灵活调节能力。到2027年,在运机组平均灵活性调节能力达到额定负荷的35%左右。到2030年,在运机组平均灵活性调节能力达到额定负荷的30%左右。
在储能建设方面,截至2024年底,山东省新型储能在运规模达到717.7万千瓦,较2022年底增长了3.6倍,超前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
“山东将强化政策引导,创新拓展新技术、新场景开发应用,提升储能设施利用和新能源消纳水平。”刘学军介绍,一是将大力发展大规模集中式电化学储能。通过搭建储能容量租赁平台、支持租赁集中式储能的新能源项目优先纳入市场化名单、明确配建储能不得低于3万千瓦等一系列措施,提高储能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解决配建储能建设散、规模小、利用率低等问题。二是积极支持压缩空气等长时储能建设。通过优先列入项目库、建成后优先并网、提高容量折算比例等措施,推动压缩空气等长时储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