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展“留创贷”金融产品服务试点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常佩琦)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天津市人社局”)信息,日前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印发《关于支持开展“留创贷”金融产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加大留学人员来津创业金融服务力度,助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
从支持内容和范围来看,《通知》明确,重点支持留创企业开办运营、创新研发、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以及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活动和工作生活提升,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留创贷”金融产品,为留学回国人员及其创办的企业提供融资授信,将体现留创企业质量水平、留学回国人员资质潜力的无形资产转化为企业和人才获得授信和服务的有形资产。
在服务产品方面,《通知》指出,针对留创企业不同发展阶段需求,分类提供面向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上市期企业的4类金融服务产品,着重加大对初创企业的融资服务供给,同时降低留创企业贷款准入门槛,提高获贷率、首贷率及信用贷占比,构建全生命周期留创金融服务体系。
此外,住房金融服务和个人金融服务也在产品范畴之内。《通知》表示,主要为留学回国人员和留创企业员工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贷款利率的个人住房贷款服务以及基于租赁需求的消费贷款服务等。
《通知》支持首批提出需求的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开展试点服务。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在天津市逐步扩大范围,分批择优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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