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用林、用草等审批事项协同办理的做法,有望在全国推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8日消息称,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草局办公室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推广江苏省、山东省临沂市用地用林联动审批典型经验做法。
《通知》要求,按照“只跑一次”“一个口进出”的目标,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谋划推动用地用林用草等审批事项协同办理,优化流程、提高效率。部、局将建立健全要素保障协作联动机制,适时在全国层面统一部署。
这份题为《推广江苏省、山东省临沂市用地用林联动审批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称,此举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重大项目用地用林要素保障效率,降低企业办事成本”。《通知》说,江苏省、山东省临沂市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深入推进“多审合一”,重塑审批流程、创新工作机制,实行用地用林审批审核事项同步办理、联动审批,推动要素保障“一件事一次办”,取得积极成效。
从基层诉求到试点先行
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以往,像基础设施、民生事业、重点产业等项目需要大面积土地,且往往涉及林地,要分开办理建设用地和林地审批手续,跑多个窗口、交多套材料,“土地是土地、林地是林地”,多头管理,不仅程序繁琐,也浪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2021年,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协调联动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和林地审核工作的通知》明确“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据法律法规并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推动用地、用林审批效率提升”。
针对各地集中反映的用地用林审批用时较长、材料重叠、重复跑腿等问题。2023年12月,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实行用地用林合并审批,南通市、宿迁市、宜兴市、睢宁县“两市两县”正式开展用地用林合并审批试点,探索“一并受理、一次告知、同步审批”新模式,提高用地用林审批服务效能。
考虑到当时使用林地审核权限全部在省级,江苏省将用地用林合并审批试点事项设定为省级批准用地用林的单独选址项目,便于厅局随时掌握和协调合并审批难点问题。
2024年1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开通试点项目绿色通道,首批试点项目(睢宁县205县道改造工程、宜兴市太湖竺山圩退圩还湖——内堤工程)通过省自然资源厅一个窗口一次收件,当天完成用地用林并联审查,同步取得了省政府用地批复和省林业局林地许可。
针对县级自然资源、林业分别踏勘用地用林现场、多次张贴公示公告、用地单位到不同窗口重复办理等问题,江苏省明确对现场踏勘、公示公告、报批材料、窗口受理、审查审批等各环节进行全面合并,实行一张底图、一次查验、一并公告、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个系统、一个部门“七个一”工作机制,在手续办理的流程环节上做“减法”;精简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等重复材料,由建设用地审批系统将使用林地审核材料统一推送至林地审批系统,在报批材料上做“减法”。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在开展用地用林合并审批前,先行办理用林审批,取得审批手续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开展合并审批后,用地用林审批同步并联审查,同步获取批准文件,审批时间缩短了近一半。南通开发区沈海高速东侧路工程项目,有关部门将用地用林审批审查原先需要的共计43项材料,合并压缩为34项;申报时间由原先的5-6个月压缩至2个月左右,效率提高一倍以上。
此外,江苏还用足现有的建设用地审批系统和林地审批系统,畅通数据交互接口,实现材料共享、意见互传、并联审批、批文转发等功能,降低行政成本。
近日,该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印发了《江苏省全面实行用地用林合并审批工作方案》,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省及省以下批准用地用林事项,全面实行用地用林合并审批,推动用地用林要素保障“一件事一次办”。江苏省有关方面预计,相关项目审批时长较之前平均压缩37%。
“四统四减”促项目落地
这几年,山东省临沂市也按照“一件事、一次办好”的原则,开展了建设项目用地和林地审批两审合一,推行统一受理申请,减少报批材料;统一现场踏勘,减少跑动次数;统一公开事项,减少公示次数;统一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的“四统四减”模式,打破林地分离、各自审批的传统做法,以解决项目用林用地办事难、办事慢、多头找、来回跑等问题,保障项目快速落地建设。
据临沂市林业部门介绍,改革前,山东省临沂市用地单位须分别向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林业3个部门提供用地报批申请材料和使用林地申请材料,填写不同的表格,共需提交3套材料、18个附件。
改革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行政审批、林业部门统一制定办事指南,推行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口受理、并行办理,用地单位只需向自然资源和规划1个部门提交1套材料、10个附件。依托政务服务平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申报材料同步推送行政审批和林业部门,整套材料内部流转,项目报批整体可用,平均节省申请时间6~10个工作日。
改革前,临沂市分别由县级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行政审批会同林业部门开展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改革后,建立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林业等部门联合踏勘机制,各部门根据已确定拟使用土地和林地的位置和范围,按照土地征收预公告安排的调查时间联合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林地现场查勘,从勘验落图到现场查验效率提升45%。
比如,临沂市沂河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统一全区用林调查第三方机构,实行用林现场踏勘流程前置,将原来的现场踏勘多次跑动合并为一次,填写一套现场查验表格,变“项目多头跑、重复跑”为“部门协同跑、联动跑”,至少节省4个工作日,减少跑动次数50%。
改革前,项目落地前同一地块不同部门、不同环节的多个公告公示,需分别到用地所在村张贴,增加了乡镇街区和用地单位的等待时间。改革后,规范公示步骤,对于涉及用林用地的建设项目,集中在村务公开栏等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合并开展使用林地公示和土地征收公告,可节省5个工作日,压缩公示时间15%。
改革前,采取先批林后办地的传统审批模式,林业部门负责林地和自然保护地等事项的审查,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林地行政许可审批,两部门审查审批结果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报用地材料的前置条件。各部门审批流程串联推进、信息系统各自运转、基础数据人工核验,经常出现用地报批等林地意见、林地意见等林地许可、林地许可等林地定额等情况,环节多、周期长、效率低。
改革后,依托山东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实行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林业等部门用林与用地申报材料同步录入、同时审查、统一上报,市级各部门在线联审联批,实现了用林用地信息共享、实时流转。市县两级联合审查时间均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较法定审查时限至少节省2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