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厂生产不合格风味饮料,被罚2万元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据“鹤壁市场监管”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2024年以来,河南省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食品安全,精准重拳出击,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为持续释放警示震慑效应,该局发布2024年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某饮料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4年12月16日,浚县局依法对浚县某饮料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024年9月19日,浚县局执法人员接到市场监管总局转办的《抽检不合格报告》,显示当事人于2024年3月14日生产的某批次风味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GB 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要求。经查,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产品300件,违法所得828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浚县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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