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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8 02:18:30 股吧网页版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发布 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不得增设审批条件阻碍经营主体迁移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秦燕玲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下称《指引》),围绕“五统一”“一破除”,即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及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为地方各级政府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提供了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工作导向和基本参照。

  在同日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王善成表示,《指引》从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励做的三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其中,禁止做的属于“底线红线”,如果触碰了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指引》中强调若干“不得”,明确了违规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条件、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影响公平公正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相关问题线索一经核实就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还会通报、约谈有关负责人。

  具体来看,《指引》对“禁止做的”举措部署颇多,其中大部分举措是为了加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指引》要求,各地区不得以定向补贴、地方推荐目录等形式强化对本地产品或特定产品保护以及变相限制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不得通过增设审批条件、暂停办理流程、故意拖延办理、违规开展检查等为经营主体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不得以在本地设立法人机构、进行产业配套、投资额纳入统计等作为申请相关扶持政策、开展相关业务、享受相关补贴的前提条件等。

  王善成指出,针对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问题禁而不止、有的甚至花样翻新的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集中力量攻坚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为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已开通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线索征集端口,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反映问题的便利性。

  在各类要素和资源市场中,《指引》特别提及要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具体来看,《指引》明确,有关部门要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监管统筹,加快制定出台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统一金融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清算规则制度。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经营主体档案数据库,在满足数据安全且不侵犯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将经营主体基础信息、用电量等反映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的信息归集整合,强化与资本市场相关机构的信息共享以及与银行信贷信息的互联互通,为金融机构开展信贷风险评估提供数据支持。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大湾区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曾圣钧认为,金融业需加大对《指引》政策落地的支持力度,除了《指引》已有明确提及的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金融机构还可以通过为企业跨区域经营、产业转移等提供融资服务,开发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金融产品等方式,支持《指引》落地。

  此外,《指引》还要求健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要求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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