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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8 01:53:10 股吧网页版
司法部: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
来源:上海证券报

  在1月7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介绍了近期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下称《意见》)相关情况。《意见》提出,要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的频次,着力解决涉企行政检查中的突出问题,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有关主管部门将梳理并公布在本领域内的检查事项,对这些事项要实行动态管理,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要坚决清理。法定依据发生了变化的,要及时调整。对于那些没有实际成效的检查要坚决予以取消。检查事项未经公布的,一律不得实施。”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表示。

  针对困扰企业的检查标准不透明、不一致问题,《意见》明确要求向社会公布检查标准,对不同部门检查标准存在冲突的,要主动进行协调,避免因标准不一致导致企业无所适从。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将在2025年6月底前,梳理并公布本领域的行政检查标准。

  针对社会诟病的运动式检查问题,《意见》要求严格控制专项检查,提高检查的精准性,特别是检查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求有关部门联合拟订检查计划。针对违规异地行政检查问题,强调涉企行政检查要以属地管辖为原则,要求明确相关规则,严禁违规实施异地检查。

  “《意见》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规范涉企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让企业可以放心干事、安心发展,为当前国家整体的经济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胡卫列说。

  为了推进各项制度措施更好地落地见效,司法部介绍,要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并规定了具体的完成时限。

  司法部新闻发言人费翔红表示,根据企业自身管理的规范程度不同,对检查频次的要求也应该有所区别,不能搞“一刀切”。《意见》要求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在今年6月底前建立本领域分级分类检查制度。

  “针对企业反映比较多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意见》作了明确要求,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的频次。”费翔红介绍。有关主管部门将在今年6月底前公布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

  《意见》还提到,要运用现代科技的手段,通过信息平台来快速发现预警风险隐患,有效整合统筹执法力量,加强执法监督。

  “所有的检查业务流程全部在线流转。通过‘亮码入企’,让所有检查数据实时上传到行政执法监督的信息系统中,这样企业就可以直接看到检查的主体或人员是不是有资格,以及检查标准、依据、内容,包括检查结果等。通过这样的技术手段,确保了检查的规范性,同时让整个检查全过程可追溯、可监督。”刘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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