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要清理行政检查事项,没有实际成效的要坚决予以取消
来源:中国经营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在2025年6月底前,梳理并公布本领域的行政检查标准。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表示,要清理行政检查事项,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要坚决清理。法定依据发生了变化的,要及时调整。对于没有实际成效的检查要坚决予以取消。检查事项未经公布的,一律不得实施。(记者孟庆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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