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6 14:23:20 股吧网页版
香港律政司任命范徐丽泰、任志刚和郑恩基监督龚如心慈善管理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李志强

  证券时报网讯,香港律政司今日(1月6日)就龚如心遗产案发布声明,宣布高等法院已正式委任“龚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为其遗产下的慈善信托受托人。律政司司长并委任范徐丽泰、任志刚和郑恩基三人组成管理机构,监督受托人运作。此举基于律政司司长在香港法律框架下维护慈善利益的职责,以及龚如心遗嘱中表达的慈善意愿。

  此次遗产管理计划于2024年5月16日获得法庭批准,其主要内容如下:

  受托人:一家名为“龚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的担保有限公司,其唯一成员为财政司司长法团或其子公司。

  管理机构:由三名独立人士(范徐丽泰、任志刚、郑恩基)组成,负责监督受托人运作。

  受托人主要职责:监管华懋集团商业运作、审批集团财政预算及重大决定,并负责慈善项目的预算、募捐,以及筹办“中国的类似诺贝尔奖的具有世界性意义的奖金和基金”。

  受托人理事会:类似私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将由政府官员担任,最少两名。理事会成员名单及其他相关资料将在适当时候公布。

  律政司相信,在管理机构的监督下,受托人将有效管理慈善信托,实现龚如心的遗愿,惠及香港及国家社会。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