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湖南零食很忙商业连锁有限公司(2024年5月更名为湖南鸣鸣很忙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鸣很忙公司”)收购宜春赵一鸣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赵一鸣公司”)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月4日,鸣鸣很忙公司向上海证券报记者回应称,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集团因未能及时申报经营者集中事宜作出了处罚决定,并明确该起收购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对此,我们坚决服从,诚恳接受,现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执法机关完成了相关调查工作。本次事件深刻提示了我们完善内控机制的重要性,未来我们将持续夯实公司合规治理体系,为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据悉,这是新修订的反垄断法施行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第四例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的处罚决定。
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处罚决定书显示,鸣鸣很忙公司收购赵一鸣公司股权的交易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但鸣鸣很忙公司及其关联方此前未因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受到过行政处罚,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建立并有效实施反垄断合规制度,具有多项罚款下调因素。因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鸣鸣很忙公司处以17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通过公布本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旨在引导企业提升合规意识,依法实施集中,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据悉,2023年11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收到举报线索。2024年8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反垄断法及《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对该案立案调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本案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
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显示,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同时,《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8亿元人民币;(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4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8亿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书指出,2022年,鸣鸣很忙公司(含关联方)营业额达到了上述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2023年11月10日,上述交易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此前未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报,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
不过,处罚决定书同时显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鸣鸣很忙公司收购赵一鸣公司股权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官网显示,鸣鸣很忙公司成立于湖南长沙,是一家专注线下的零食连锁企业,开辟全新零食销售模式,仅7年多时间便成长为全国零食连锁行业前列品牌。2021年4月,公司完成了2.4亿元人民币的A轮融资,由红杉中国与高榕资本联合领投。2023年12月,公司获好想你、盐津铺子控股共同投资10.5亿元。2024年6月,鸣鸣很忙公司门店数量突破100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