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驻穗记者姚嘉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至近亲属,连续参加居民医保可获提高大病保障支付限额;2025年广东增加34个药品纳入医保……自1月1日起,广东医疗保障迎来3个新调整。
结合广东省实际,广东省医保局印发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建立待遇等待期调整机制等一系列完善政策措施。《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通知》明确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符合规定的费用。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两项激励额度可累加。
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内跨市就医经办管理服务,保障全省有序开展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省医保局结合相关政策新规和业务实际等,修订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以下简称《经办规程》),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经办规程》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省内跨市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各市应互认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换言之,广东省医保参保人员进行备案后,在省内跨市定点医药机构看病买药可以直接获得医保报销,不需要先垫付后报销。
定点医药机构为跨市就医参保人员提供与本地参保人员同等的诊疗、购药、结算和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备案等服务,实时上传就诊、购药、结算和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备案信息等。
广东省已印发《2025年版广东药品目录》,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版广东药品目录包括凡例、西药、中成药、协议期内的国家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等6部分。凡例是对《2025年版广东药品目录》的编排格式、名称剂型规范、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2025年版广东药品目录》共有药品6399个。仅以总量来计算,新版目录比2024年增加34个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