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3 21:17:59 股吧网页版
中基协发布《公募基金管理人旗下公募基金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披露内容与格式模板》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日经济新闻》获悉,1月3日,中基协在官网发布了《公募基金管理人旗下公募基金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披露内容与格式模板》(以下简称《模板》)。

  根据公告,为有效落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相关要求,指导公募基金管理人在官方网站公开披露旗下公募基金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中基协起草完成了《模板》。该《模板》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第十二条,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在官方网站公开披露选择证券公司的标准和程序、与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的关联关系、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交易量年度汇总及分配明细、交易佣金年度汇总支出及分配明细等信息。

  另外,《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本报告首次披露的报告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首次披露时特别说明。后续报告应按完整年度披露。报告统计范围为报告期间存续过的所有公募基金,包括报告期间成立、清算、转型的公募基金。此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产品年报中以注释形式做好解释说明,避免投资者误解。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