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发布《公募基金管理人旗下公募基金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披露内容与格式模板》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日经济新闻》获悉,1月3日,中基协在官网发布了《公募基金管理人旗下公募基金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披露内容与格式模板》(以下简称《模板》)。
根据公告,为有效落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相关要求,指导公募基金管理人在官方网站公开披露旗下公募基金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中基协起草完成了《模板》。该《模板》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第十二条,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在官方网站公开披露选择证券公司的标准和程序、与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的关联关系、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交易量年度汇总及分配明细、交易佣金年度汇总支出及分配明细等信息。
另外,《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本报告首次披露的报告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首次披露时特别说明。后续报告应按完整年度披露。报告统计范围为报告期间存续过的所有公募基金,包括报告期间成立、清算、转型的公募基金。此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产品年报中以注释形式做好解释说明,避免投资者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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