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3 14:39:30 股吧网页版
又涉及债券业务 华泰联合证券开年收警示函
来源:界面新闻

  1月3日,浙江证监局披露了《关于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指出有关公司债券发行人在受托管理工作中存在未能勤勉尽责等问题。

  浙江证监局指出,经查,华泰联合证券在有关公司债券发行人受托管理工作中,未有效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及使用情况,未勤勉尽责履行募集资金持续督导职责,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的规定。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华泰联合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证监局强调,华泰联合证券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提升履职尽责能力,避免再次发生违规行为。华泰联合证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为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机构、受托管理人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十条规定,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

  此前,因对承销的部分债券尽职调查不到位等问题,华泰联合证券曾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

  深圳证监局表示,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地方政府平台债券承销商,未能尽职核查部分地方政府平台企业偿债风险,制作的募集说明书未准确反映企业偿债情况。

  公开信息显示,2009年9月,华泰联合证券由联合证券更名而来。联合证券成立于1997年10月,总部位于深圳,在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及苏州设有办公室或联络机构。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