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经营主体服务条例》经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个以经营主体服务为切入点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地方性法规,围绕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全链条发展需要,以推进经营主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为重点,对政务服务事项高效办理、加强经营主体公共服务和要素保障以及完善政策保障和监督机制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经营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重要提供者,经营主体活力代表着经济发展活力。加强经营主体服务,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可有效激发经营主体创新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当前,部分经营主体仍不同程度面临着融资难、政策获取便利度不高、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因此,要以经营主体服务为切入点优化营商环境,有效解决企业的融资难题,推动干部作风转变,优化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监督问效,确保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质效。
有效解决企业的融资难题。支持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是稳经济、促就业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各地应优化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对接机制,提高服务精准度。要深入了解中小微企业发展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具体融资需求,让信贷资金及时与经营主体对接,畅通金融支持政策传导。不断健全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推动干部作风转变,优化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抓落实效能,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凝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合力。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干部作风的“晴雨表”,干部作风直接反映地方的营商环境。应推动党员干部、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调研考察,不断提高地方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和效率,探索新方法新方式助力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
强化监督问效,确保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质效。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保持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各地应建立经营主体服务常态化监督机制,通过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电话热线等方式,认真听取经营主体的诉求和意见建议,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向企业反馈,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广泛征集各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网民、专家学者、行业协会的意见建议,监督经营主体服务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经营主体的获得感是衡量其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准之一。近年来,大连、成都、佛山等地出台了服务经营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的多项举措,让各类经营主体发展预期更稳、信心更强。接下来,应进一步坚持让经营主体满意的“金标准”,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打造经营主体服务和营商环境建设的标杆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