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晚间,针对当日有市场传言称“监管部门指导上市公司1月15号之前释放全部利空,以及保险公司大额赎回公募基金”,证监会在其官方公众号上回应表示,这些信息都是谣言。证监会已关注到相关虚假信息,已布置依法追查消息来源,并将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股市谣言的行为,持续净化资本市场信息传播环境。
在监管严查市场谣言的同时,政策利好也在持续释放。
1月2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公众号发布公告称,为更好发挥证券基金机构稳市作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持续推进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落地。根据参与机构需求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启动了第二次互换便利操作,并于2025年1月2日完成招标。本次操作金额550亿元,采用费率招标方式,20家机构参与投标,最高投标费率30bp,最低投标费率10bp,中标费率为10bp。
同日早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为更好支持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顺利开展,其决定,对在中国结算办理的所有涉及SFISF的证券质押登记费实施减半收取的优惠措施,其中,港股通证券质押登记费以所质押股数(份额)为基础收取。
此前2024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为支持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将于近期开展第二次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操作,即日起接受机构申报,互换费率由参与机构招投标确定,互换期限1年,可视情展期。
除了互换便利,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也在持续推进落地及优化。
据媒体报道,截至2024年12月末,金融机构与超700家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达成合作意向,其中200余家已发布公告披露,合计拟申请贷款上限超500亿元,60%以上的贷款用于回购,贷款按照利率优惠原则定价,平均利率水平在2%左右。
据悉,为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便利参与主体操作,近期金融管理部门对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落地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
针对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反映的自有资金匹配压力大情况,金融管理部门将申请股票回购贷款需承担的最低自有资金比例降到10%,即金融机构最多可对回购增持实际金额的90%予以支持,降低了参与门槛,减轻了借款人资金压力。此外,金融管理部门将延长贷款期限。目前,金融机构最长可按3年期限发放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与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股票的期限基本匹配。
另外,关于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风控要求,金融管理部门允许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以其持有的其他股票进行质押,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获贷难度和成本,金融机构可自主决定放款条件和担保要求。同时,政策也明确鼓励以信用方式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
(时代财经吕泽强综合自证监会公众号、中国人民银行公众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官网、证券时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