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 | 立方大家谈专栏作者
近日,中信建投发布公告,拟于12月27日启用融券变相T+0交易限制功能。根据该限制功能,客户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两融标的融券卖出操作后,将无法就同一标的进行担保品买入或融资买入操作;同时,客户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担保品买入或融资买入两融标的证券后,也将无法就同一标的进行融券卖出操作。
启用融券变相T+0交易限制功能,这是券商进一步落实证监会关于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严禁向利用融券实施日内回转交易(变相T+0交易)的投资者提供融券这一监管要求的具体表现与举措。毕竟今年2月证监会明确提出要“禁止利用融券实施日内回转交易(变相T+0交易)”,所以整个证券业都必须“严禁利用融券变相T+0交易”。而启用融券变相T+0交易限制功能,显然有利于将证监会的监管要求更好地加以落实。
那么,“严禁利用融券变相T+0交易”这一监管要求落实情况到底如何?目前还没有完整的公开资料。从现有公开的零星资料来看,目前只有超过6家券商就“严禁利用融券变相T+0交易”向投资者发布通知,分别是中信证券、南京证券、华西证券、广发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山西证券等;同时有超过4家券商明确启用融券变相T+0交易限制功能,包括兴业证券、东兴证券、中信建投、山西证券等。
不过,没有向投资者发布通知,并不代表就没有落实证监会的监管要求。从目前的融券余额来看,证监会的监管要求还是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根据中证金融公布的两融数据显示,截至12月18日,A股市场的融券余额仅为105.34亿元,融资余额为1.87万亿,后者是前者的177.49倍;18日融券卖出额为7.75亿元,融资买入额为1209.39亿元,后者是前者的156.05倍。而在12月18日的交易中,融券卖出7.75亿元,在当日A股成交额1.38万亿元中的占比仅为0.06%。可见目前融券对市场的影响已经较为有限。
但尽管如此,在融券业务中,贯彻落实证监会的监管要求、严禁利用融券变相T+0交易还是很有必要的。毕竟这关系到市场的公平公正问题。毕竟目前的股票交易并不能T+0,那么利用融券变相T+0的做法就是与现行制度相冲突的,而且对于无法融券的,或根本就融不到券的投资者来说,就是明显的不公。
而且利用融券变相T+0交易对于个股交易的影响很大。虽然目前整个市场的融券余额已经很小,对市场的整体影响较为有限,但遭遇融券卖出的个股,却会因此受到很大的影响,几千万的融券卖出金额足以将一些个股打压到跌停板的位置。因此,利用融券变相T+0交易对市场的负面影响必要高度重视。所以,中信建投等券商启用融券变相T+0交易限制功能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
不过,启用融券变相T+0交易限制功能也并未解决融券业务的不公问题,以及对个股股价影响较大的问题。因为即便券商启用融券变相T+0交易限制功能,仍然不能解决众多投资者融券难的问题,而融券个股虽然不能在T+0当天打压股价,但却可以在次日及之后的日子里随时打压股价,造成个股价格的动荡,尤其是市场低迷的时候,融券对个股打压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所以,尽管券商启用融券变相T+0交易限制功能的做法值得肯定,但更重要的还是要叫停融券业务。毕竟中国股市是一个以散户为主的市场,中小投资者占据了投资者中的绝对大多数,如今在管理层倡导以投资者为根本的监管理念的市场环境下,一切对中小投资者不公、甚至危及到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证券业务,都应该从严监控,甚至予以叫停。目前融券业务占据的市场份额极小,对券商的贡献也非常有限,因此,不如干脆直接予以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