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布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 确认无人驾驶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来源:证券时报网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30日公布的《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提出,智能网联汽车在当地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交通事故等行为后,对于不配备驾驶人或者随车安全员的,将由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相关责任。不配备驾驶人或者随车安全员的智能网联汽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应当立即采取停车措施,迅速报警,并派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置。对于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