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涉外检察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自觉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参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依法维护我国公民、企业等各类主体在海外的合法权益,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对此,最高检国际合作局负责人表示,依法维护我国公民、企业等各类主体在海外的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例如依法维护华侨、海外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和执法司法国际合作,合力建强我国海外利益保护法治安全链。
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该负责人表示,要特别注意与国家大政方针相结合,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完善风险防控内外协同机制、海外利益保障机制、廉洁丝绸之路合作机制等建设。
《意见》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维护国家安全,依法打击跨国犯罪,依法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健全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检察工作机制。
该负责人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方面,要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各种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依法打击跨国犯罪方面,要依法惩治外国人侵害我国国家利益和我国公民、企业等主体合法权益的犯罪,以及我国公民在境外犯罪、我国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犯罪等。在依法打击跨境犯罪的同时,引导深挖彻查上下游犯罪,斩断黑灰产业链。积极参与跨境金融治理。
《意见》明确,依法履行涉外领域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外检察案件,加强涉外刑事检察,依法有序开展其他涉外检察,规范高效办理刑事司法协助案件。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是涉外检察工作履职办案的重要领域,近年来最高检也发布过相关的工作指引和典型案例,但仍需进一步加强。”该负责人表示,各级检察机关要提升适用国际司法协助条约办案的意识和能力,以有力的国际司法合作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依法惩治各类涉外犯罪,让“正义虽远必达”,同时也要依法高效办理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提升刑事司法协助办案质效。
此外,《意见》还提出,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适用,加强双边多边检察国际合作,加强涉外检察培训交流,构建更有效力的检察国际传播体系。夯实涉外检察工作基础,推动健全涉外检察工作制度规范,强化涉外检察工作组织领导,加强涉外检察理论研究,强化涉外检察工作保障,建设高素质涉外检察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