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发布《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当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公告,公开征集投资者授权委托,申请参加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并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
根据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投资者征集范围为自2015年6月25日(含)至2021年4月30日(含)期间买入,并于2021年4月30日收市后仍持有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代码:300495,不含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与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但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情形的除外。
投资者可通过电脑或手机在中国投资者网进行身份认证,以电子方式签署授权委托书。为便利投资者参与征集,减轻投资者负担,本次征集暂不需要投资者提供其他材料。
征集期限为自公告发布时起至2025年1月2日24:00。如授权适格投资者达到50人以上,投资者服务中心将及时向法院申请参加特别代表人诉讼。
投资者服务中心表示,如成立特别代表人诉讼,按照“默示加入、明示退出”原则,上述适格区间内机构投资者也将成为本案原告。
费用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如法院成立特别代表人诉讼,投资者可不预交案件受理费。如败诉或者部分败诉,人民法院将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视原告的经济状况和案件的审理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投资者服务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投资者服务中心是本案诉讼代表人,可委派公益律师或投资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作为代理人协助开展工作。未声明退出的适格投资者居于原告地位。
同时,投资者服务中心提示,投资者在参与诉讼时需充分知悉两大风险,一是投资者能否获赔、获赔多少,将由法院裁判确定。投资者实际能拿到的获赔金额,还将视被告履行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及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不排除无法获得偿付的风险。二是结案时间可能因案件审理需要及其他法定事由而延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