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霍星羽)12月28日,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外部董事召集人、原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刘国胜在第二届国有企业外部董事论坛暨第41期国资大讲坛上表示,决策是外部董事的履职之本。
刘国胜表示,国有企业改革中实效较明显的一项举措是规范的董事会建设,其核心内容即在国有独资公司中,实行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制度,这在2023年底被列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近年来,大批优秀的中高层领导干部进入外部董事队伍,目前是以退休或将退休的人员为主,还有相关领域的专家。
公司法明确,董事会是一个决策机构。董事会由董事组成,外部董事是指人事关系不在所服务公司的董事,区别于内部董事。对国有企业而言,外部董事是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时的一个新设职务。2005年10月,国务院国资委在宝钢启动中央企业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规范的董事会建设试点,自此有了外部董事这一新职。
刘国胜认为,董事会具有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的职能,其核心职能是决策,定战略、防风险分别是做战略决策、防战略风险。
在刘国胜看来,决策是外部董事的履职之本,对外部董事提出要懂决策管理的要求自然顺理成章。基本的决策管理方法是授权管理,这也是企业管理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原则。
在防风险方面,董事会需要加强监督。监督的主体原是监事会,修订后的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即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这也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选择。
刘国胜认为,外部董事要虚心、认真地学习履职所需的知识。如果不注重学习、仅凭老经验,则无法适应履职要求。外部董事还需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他建议,外部董事要积极参加国资委和集团公司举办的董事培训,认真阅读所服务公司的文件,积极参加董事会的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