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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8 09:34:10 股吧网页版
多地宣布“取消公摊” 专家回应热点问题
来源: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高婷)近日,湖南省衡阳市宣布从2025年1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河北省张家口市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结合今年早些时候广东省肇庆市、湖南省湘潭市宣布商品房销售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取消公摊”成为最近房地产市场领域的热搜词。

  那么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就等同于“取消公摊”吗?买房会因此而便宜吗?物业费是不是就可以少交了?带着这些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为您一一进行解答。

  问题一: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就等同于“取消公摊”吗?

  北京链家研究院院长高原告诉记者,“公摊”概念源于香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楼体内部的电梯间、楼梯、设施设备间等,建筑外墙、分隔墙以及室外公共区域也属于公摊部分。他说,目前多数城市商品房销售计价面积为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两部分组成),当前热议的“取消公摊”事实上指的是计价方式的改变,既对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计价面积的规则进行修正,由建筑面积计价转变为套内建筑面积(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计价。

  建诚智库首席研究员何田表示,之所以会将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等同于“取消公摊”,表明大众对公摊使用的不了解,目前城市里房屋建设以集中式小区为主,公摊指绿地、停车、电梯间等公共空间,归业主全体所有,大家共同享有、付物业费、获得公共服务,这是民法典、物权法的明确约定,也是现代物业管理体系的基础。

  问题二:买房会因此而便宜吗?

  高原表示,“取消公摊”仅仅是计价方式的变化,“取消公摊”后公共部分成本可能通过单价提升的方式体现在总体购房成本中。

  比如购买一套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的房子,总价是200万元,套内建筑面积是80平方米,那么,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是每平方米2万元,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是每平方米2.5万元。

  针对公摊部分的成本,高原表示,公共设施面积的存在,对于购房人依然是必要的,对于开发企业而言,公共设施的成本也是必然的。这些设施的最终用户始终是购房者本人,而其成本最终也必然由购房者承担。

  高原表示,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市场供给已经向需求端贴近,部分新房项目已通过优化设计方式提升实际得房率。何田也表示,各地推出“第四代住宅”,放松阳台、地下室等计入容积率,有利于企业打造更好产品,符合“好房子”的政策导向,有助于新增土地和建设项目提升产品竞争力,同时在总价不变基础上可一定程度增加面积,值得大力推广。

  问题三:物业费会降吗?

  高原表示,当前物业管理费、市政供暖等方面收费标准,以及房屋交易环节税收均与房屋面积挂钩,如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相关服务费用仍以计算面积收费,则可能产生收费降低的情形。但在具体实务中,物业费由成本进行核算,在计价面积下降的同时,计费单价也可能有所上升。

  何田表示,好社区、好物业也是“好房子”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区公共空间管理有序,物业服务会更加健康。假设物业费为零,除了房子内部,外部都没人管,电梯、绿地等管理混乱,受损的还是广大业主。他说,日前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大力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就是看到了这一问题,如何提升公共空间管理、服务广大业主,需要各方更加努力。

  问题四:此次“取消公摊”的实际意义?

  高原表示,近二十年执行公摊政策的过程中,核心问题在于“公摊部分”的计量标准及计算规则不够透明,出现同一建筑面积段房屋得房率出现较大差距、公共设施实际交付前后不一致等问题。新建商品房实施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能够提升房屋信息的透明度,保护购房者的权益,减少因公摊面积不明确而引发的纠纷,有效解决“买大住小”的问题,做到“所购即所得”。

  “支撑房价和地价的,是人的收入。城市化应该服务于人,为人创造更好的环境。”这是经济学教授兰小欢在《置身事内》书中提到的观点。“‘取消公摊’非常务实,实实在在回应了群众关切,是保障购房权益的非常重要的措施,也可以理解为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内容,各地要结合交房即交证、现房和精装修交付等模式,更好提升购房者幸福感。”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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