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修订印发《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
来源:经济日报
本报北京12月27日讯(记者曾金华)27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修订后的《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监督管理,规范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行为。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明确备案管理要求;二是明确备案范围和未备案执业限制;三是加强持续备案监管;四是健全备案退出机制;五是建立整改公告机制。此外,对于新老办法衔接,在附则中对已备案证券评估机构作出一年的过渡期安排。2020年,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明确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应向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备案,接受双方监管。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