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和饮料等,共24大类食品1496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8大类食品20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物等问题。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新泰市青云街道柯涵百货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沂水县大鱼坊铁锅炖店(个体工商户)购进的鸡蛋,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张店鲁中蔬菜批发市场任雪梅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微山县供销大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绿茶,灭多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聊城开发区梁家鲜肉铺销售的鲜猪肉,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招远市春福水果批发部销售的梨,敌敌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青岛市城阳区王淑芳生肉店销售的生鸡腿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枣庄市中区品合烧烤美食店购进的辣椒,毒死蜱、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东平县渔佳海鲜店销售的鲟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蓬莱振华商厦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菏泽国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品海带丝(生产日期/批号:2024/8/1,规格型号:158克/袋),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蓬莱振华商厦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兰陵县王金龙馒头店加工的馒头(发酵面制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惠特烘焙加工的无糖椒盐芝麻月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菏泽市定陶区盛宏副食超市销售的厚豆腐皮,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菏泽市定陶区盛宏副食超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济南市市中区心想事成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威海市文登区家家旺超市销售的香酥花生(生产日期/批号:2024/6/16,规格型号: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惠民县淄角镇龙兴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慕卡其(山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钻凤梨形蛋糕(凤梨味)(生产日期/批号:2024/6/1,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慕卡其(山东)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抽样过程等异议,经核实,对异议不予认可。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济阳县志毅食品店销售的虎斑蜇丝(即食海蜇)(生产日期/批号:2023/7/25,规格型号:420g/袋(固形物≥45%)),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重金属污染问题
美团前程驴肉火烧(山大店)(经营者为济南历下前程烧饼店(个体工商户))在美团(手机App)上销售的济南历下前程烧饼店(个体工商户)加工的标准驴肉火烧,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青岛市黄岛区安红祥野馄饨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消毒餐具(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临沂市兰山区文东炒鸡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大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