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琼斯
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迎来重要修订!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12月27日公告,修订了2016年发布的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形成了《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以健全银行卡清算业务监管制度,推动形成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新格局。
银行卡清算机构,连接着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其交易网络覆盖广大持卡人和商户,是银行卡产业的核心和枢纽。
业内专家表示,《办法》实施后,银行卡清算机构市场准入、日常经营等将更规范。发卡银行可进一步丰富银行卡支付功能和权益体系,为持卡人提供更为丰富、便利、安全的支付服务;收单机构也可以进一步提升商家收款服务体验和经营效率。
《办法》共七章、59条,围绕银行卡清算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范围、许可条件、审批流程等方面,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
其中,《办法》总则部分明确了监管权限和银行卡清算机构展业基本原则;申请与许可部分,明确了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开业、设立分支机构和董事及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等要求。
比如,注册资本方面,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任职资格方面,董事及高管应具备履行职务必需的知识、经验、能力和良好的品行、声誉,以及担任职务所需的独立性。其中,50%以上的董事和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拥有5年以上金融、经济领域的从业经验。
针对运营管理,《办法》明确了银行卡清算机构建立清算业务规则、成员机构约束、风险管理框架、差错与争议处理、外包业务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等展业要求,并提出了对银行卡清算机构在治理结构、规则体系、成员机构管理、风险管理框架、业务连续性保障、外包业务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办法》对银行卡市场,以及持卡人和商家等微观主体有何影响?
业内专家表示,《办法》实施后,银行卡清算机构市场准入、日常经营等将更为规范,有利于推动构建主体多元、良性竞争的银行卡清算市场格局,更好支持和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优化服务,促进银行卡产业高质量发展。
其中,发卡银行可以整合不同银行卡品牌的特色优势,进一步丰富银行卡支付功能和权益体系,推动银行卡支付数字化,为广大持卡人提供更为丰富、便利、安全的支付服务。
收单机构则可以为商家提供多品牌银行卡和移动支付的集成式支付服务,进一步提升商家收款服务体验,支持商家提升经营效率、实施数字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