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交所修订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4年修订)》;同日,深交所修订并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4年修订)》;北交所修订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以下统称《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指引》)。
业内人士认为,本次修订是落实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更好引导资金流向国家战略重点领域,服务好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产业企业。《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指引》优化了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发行主体范围、募集资金用途和信息披露要求等,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债券精准支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乡村振兴、中小微企业发展等重点领域的能力,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质效。
此次《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指引》修订完善了科创债、绿色债、乡村振兴债、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短债等专项品种融资制度。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部署,坚持守正创新、主动担当,抓好指引落地执行、做好政策宣导。后续上交所将持续优化公司债券相关制度规则,便利实体企业用好债券融资工具,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质效,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深交所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新“国九条”要求,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紧扣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债券审核监管规则体系,积极引导资金流向符合国家战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精准服务科技创新和中小企业,持续提升债券市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
北交所表示,下一步,北交所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和服务新质生产力,持续完善债券市场产品和功能,优化市场服务,不断提升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