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8 01:23:10 股吧网页版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界面新闻

  为进一步加强对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的监管,平衡公开原则与保密要求,增强规则的系统性、全面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研究制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规定》总结借鉴了现行监管规则关于暂缓、豁免披露的规定,结合市场诉求做了提升完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豁免方式,坚持披露原则。明确暂缓与豁免包括暂缓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等三种形式。同时,要求审慎确定暂缓与豁免披露事项范围。二是明确豁免事项,便于实践执行。将暂缓与豁免事项分为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公开后可能违反国家保密规定要求的信息、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两大类。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压实公司责任。要求上市公司制定豁免制度,明确内部审核程序,实施登记管理。四是加强外部监管,防范滥用风险。明确了违反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对本规定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