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12月27日,北京金融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显示,近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于某、董某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即安徽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即金融监管总局)行政处理及行政复议上诉一案。
据北京金融法院介绍,该案由该院审判第三庭庭长陈良刚担任审判长,安徽金融监管局副局长王毅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案情显示,2023年11月20日,安徽金融监管局收到于某、董某反映某保险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材料。经于某、董某补充提交材料后,2024年2月26日,安徽金融监管局作出《举报调查意见书》,告知“现有材料未发现某保险公司存在超出业务经营范围,违法违规发放贷款的情况”。于某、董某不服,向金融监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金融监管总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上述调查意见书。但于某、董某仍不服,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上述《举报调查意见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二人的诉讼请求。于某、董某不服,上诉至北京金融法院。
在庭审中,合议庭围绕被诉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行政程序以及案件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等进行法庭调查,并组织各方当事人针对某保险公司是否构成违法放贷等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意见。
据悉,王毅在庭审中积极发表了意见,并表示安徽金融监管局将继续履行好监管职责,积极督促相关企业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积极回应金融消费者诉求。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注意到,进入2024年以来,北京金融法院加强了对由其管辖的行政类案件的信息披露。据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北京金融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介绍了9例金融监管部门行政类案件的庭审情况。除本次安徽金融监管局的相关负责人外,湖南证监局、北京证监局、山西金融监管局、上海证监局、福建证监局、江西金融监管局、广西证监局及央行北京市分行等多位“一行一局一会”体系的金融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